武陵区 清和苑小区公共车位上有一台小车已经停放了2、3年了,一直没有开动过,车胎都变形,车内放的是乱七八糟的垃圾,物业通过车牌号码找到住在小区的车主,可车主说是报废了也要停在公共车位上,是他的权力,太没有公德心了。在常德创建文明城市的关头,确实是影响市容,物业公司又没有权力强行移动车辆,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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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喜欢:三点水 |
1楼#
发布于:2022-08-18 10:55
也许是车辆的残值不抵拖车及报废处置的费用而遗弃,如原车主此后不再办理车辆相关的业务,弃之不理,仍需承担恶意侵占公共资源的责任, 清和苑小区是本地最高法机关,但相关个人不具备这种侵占特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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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#
发布于:2022-08-18 11:13
汽车报废这个垄断行当开出的报废回收价格太黑了!
导致很多人都不愿意报废,宁可转给家里老人再卖废品都不愿意去报废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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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楼#
发布于:2022-08-18 14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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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楼#
发布于:2022-08-18 15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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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楼#
发布于:2022-08-19 18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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